18岁“大姐大”教唆比自己更小的两名少女假扮处女卖淫,并专门向有车一族招揽“生意”。日前,落网的“大姐大”王丽与同案人彭飞被花都区人民检察院批捕。
18岁少女扮处女卖淫
今年11月13日下午1时许,花都区公安分局110报警台接到一男事主的报警,声称自己年仅16岁的妹妹阿兰被人拐骗卖淫。根据举报线索,警察在新华街五华直街一出租屋内抓获了王丽与彭飞。
据悉,王丽今年仅18岁。2005年,王丽从家乡重庆来到广东打工,一家发廊“妈咪”见她人长得漂亮,便教唆她假扮处女卖淫,从而收取“破处费”。第一次做“生意”,王丽分得1500元报酬。
今年上半年,王丽与初中同学彭川(在逃)邂逅,两人一拍即合,王丽随即脱离了“妈咪”的控制,准备自立门户。
招募更小的女孩卖淫
今年7月,王丽与彭川在老乡彭飞的介绍下,将16岁打工妹阿兰收到“麾下”。
阿兰是彭飞去年5月认识的小女友。7月的一天晚上,彭飞介绍阿兰认识了王丽、彭川。当晚,王丽、彭川请阿兰上酒楼吃饭唱歌,出手阔绰、花钱如流水。王丽趁机“现身说法”,告诉阿兰自己正是假扮处女找有钱人发了财,劝她一起干。阿兰本来拒绝,后经不起彭飞的软缠硬磨,便带着“试试”的心态踏上卖淫路。
期间,阿兰因身体不适多次提出不干,均遭到彭飞的殴打辱骂,阿兰只得跟随王丽、彭飞等人先后在汕尾、南海、东莞、花都等地假扮处女卖淫10多次,每次收取“破处费”600元至2000元不等。王丽、彭飞、彭川除提供她日常生活所需外,身份证、嫖资等物均由王丽等人控制。
此后,王丽等人又以同样的手法招募了年仅14岁的河南少女阿英。
冲有车一族下手
王丽等人扮处女卖淫,千方百计从车行或有关部门弄回车主的信息资料,根据资料上显示的联系方式找到男性车主,按事先编好的台词,如“家庭困难、家人突发重病等,急需经济周转,愿意以‘处女’之身作回报”等为幌子引一些车主上钩。
近日,公安机关以王丽、彭飞涉嫌介绍卖淫罪将其逮捕。本是受害者的阿兰、阿英也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来源:新快报;作者:余亚莲、唐佩阳、危国桢、吕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