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口关税调整。
对钢坯等部分出口商品实行暂定税率,其中,对一般贸易和边境小额贸易出口尿素征收季节性暂定税率。
记者:世界海关组织为何要修订《协调制度》?
负责人:世界海关组织修订《协调制度》的原因和考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科学技术发展变化的需要,对一些高技术产品或新产品单独列目或对有关编码进行重组(IT、机电产品为主)。
(二)因应国际社会对环保问题的关注,对部分涉及环保问题的产品的目录结构进行了调整。
(三)对国际贸易总量较低的商品品目和子目予以合并或删除,同时为满足贸易界和其他协调制度应用方提出的简化协调制度的要求,合并或删除部分品目和子目。
(四)为了使协调制度法定条文在语义上更严谨,各方在理解和使用上更统一规范,在不改变原有品目范围的条件下,对有关章注、品目或子目条文加以修订。
(五)对各国在归类上长期存在争端的商品,经过各方协商、角力和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公平讨论和仲裁,各方最终达成妥协的一些商品,在协调制度目录结构和归类原则上进行了调整。
记者:我国的新《税则》是如何转换和制定的?
负责人:2005年1月,世界海关组织正式发布了2007版《协调制度》,海关总署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授权,在2005年4月组成全国海关及相关方面的业务专家组成的工作组,全面开展2007版《协调制度》翻译及2007年《税则》转换工作。2006年6月完成翻译转换工作并提交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在2006年《税则》基础上,根据我国的关税政策及经济政策制订了2007年《税则》。
记者:新《税则》的出台对进出口企业有何影响?海关管理有何变化?
负责人:由于新《税则》与2006年《税则》相比有1600多个税号发生改变,对跨年度使用的加工贸易手册、减免税证明、许可证的通关等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海关面临的压力主要一是如何海关尽快掌握新税则,在执法过程中实现管得住、通关快。二是对海关贸易统计数据和分析监控产生较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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