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省政府下发专项文件,推出了2010年-2012年新能源产业扶持政策,未来三年将安排12亿元省级专项资金,提高我省新能源产业规模。其中,到2012年,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将确保达到400万千瓦以上,替代常规能源1200万吨标准煤,产业增加值突破700亿元。
为加快培育新能源产业,日前,省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新能源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着重扶持风电、光伏、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和核电设备制造等产业,成为我省战略新兴产业。到2012年,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00万千瓦以上;新能源实现替代常规能源1200万吨标准煤;新能源产业增加值突破700亿元。
其中,加快发展沿海风电产业,紧紧围绕打造烟台、威海、东营、潍坊和滨州5个百万千瓦风电基地,3年要新增风电装机规模220万千瓦,到2012年全省风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以上。努力提升太阳能热利用产业和利用水平,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12层以下居住建筑要做到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和施工。
此外,还要加快推进核电装备基地建设,以烟台海阳、威海荣成核电项目建设为契机,加快实施大型先进压水堆和高温气冷堆重大科技工程,加快建设两个核电设备制造业基地。到2012年,全省核电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为了保障以上新能源产业发展顺利实施,从2010年到2012年,每年省级财政安排2亿元、省基建基金安排2亿元,3年共筹集12亿元设立省级新能源专项资金。其中,每年将安排3亿元用于支持风电设备、光伏、核电设备、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半导体照明等新能源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的贷款贴息;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新能源产品的推广应用;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省级以上新能源技术研发中心和新能源创新示范项目建设以及新能源前沿技术研发。
在价格扶持上,2010年-2012年我省风电上网电价在积极落实国家补贴电价的基础上,省里适当给予补贴,原则上按照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7元的标准执行。(记者 杨传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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