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人士指出, IPO意见稿是全流通背景下出台的首部新股发行上市文件,按道理,所有的IPO也都将是在全流通的背景下进行的。但那些一年前已经过会但尚未发股的公司该怎么办,要不要按IPO新政办理?而且这些已过会公司的核准文件目前都已超过了六个月的有效期,是不是要重新提出申请,接受发审委的审核?如果重新审核,那么这些原已过会公司在新的审核中能否都能再次过会也就成了问题。毕竟新的IPO政策里,对发行人的主体资格、独立性、规范运作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并且在企业的财务指标上提出的五点要求也与原来的规定不尽相同。
业内人士透露说,为了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管理层在扩大资金渠道方面、发行方式改进方面正继续做着努力,像融资融券试点等就将会在6月推出。从这个角度讲,如果在扩大资金渠道方面没有得到实质性进展,IPO难以尽快重启。
申购制度之变
在IPO意见稿推出之际,证监会负责人日前明确提出要恢复股票资金申购方式,现行的市值配售方式的历史使命宣告结束。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国内A股市场的新股在上市首日价格普遍都远高于发行价格,平均涨幅在100%以上,许多股票甚至会出现200%以上的涨幅。这吸引了大批资金参与申购,而这些资金大都会在上市首日抛出股票套现,类似的资金被称为“打新股”一族。
为了申购到尽可能多的新股,基金不惜采用灰色手段。譬如, 2001年2月的“青啤事件”,某基金在青啤增发新股过程中,利用信用申购,申购新股达到3300万股,占青啤流通盘的16.5%。而2001年12月,当时的47只基金中有43只的申报量超过自身净资产值10%的限制,个别基金的申购资金达到其资产净值的300%。2004年再次出现开放式基金连续五次违规申购新股的事件。
超额新股申购不仅让基金获益匪浅,而且上市公司也可以获得多达上千亿资金的冻结利息,证券公司也可以获得更多无风险收益,这些群体有无穷的动力去推动这个制度的实施。
2002年5月,为了打破一级市场“新股不败”的神话,证监会出台了新股市值配售的发行政策,暂停了资金申购方式,此后只有个别股票是采用市值配售和资金申购相结合的发行方式。
2005年以来,新股跌破发行价的情况已是屡见不鲜,恢复资金申购制度的呼声也甚嚣尘上。而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推进,上市公司的股份将逐步转为全流通,市值配售制度的基础也不复存在。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