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岛内艺人澎恰恰遭拍自慰影带勒赎案,检方依恐吓取财等罪起诉卢靓、卢照琴、郑瑞祥、郭桂彬、李恩国等人;台北“地方法院”今日(14日)开庭,卢靓庭讯中仍坚称澎恰恰愿意付款给她是为补偿,并非被恐吓;审判长指出,全案言词辩论终结,预订4月7日宣判。
据“中央社”报道,卢靓在庭讯中指出,她曾经很不能谅解叔叔卢照琴,她希望澎恰恰不要再烦她,但媒体却一直炒作,她7、8年前带了点情绪离开卢照琴公司后,这些年没有再依靠过卢照琴,不可能主动找卢照琴处理这件事情。
卢靓指出,澎恰恰愿意付款给她是因为觉得应补偿她,给付赔偿金并不是光针对光盘内容,而是为整个相处过程作补偿,且可向卢照琴证明这件事情已解决,澎恰恰付钱有他的诉求,不是她以不法手段取得的。
卢靓委托律师表示,澎恰恰每次辩解都不同,也没有证据可证明供词为真,当时卢靓手上也没有影带,不可能以影带要胁,澎恰恰供词有出入,不可采信,卢靓所为并不构成恐吓取财罪。
审判长则指出,全案言词辩论终结,预订4月7日宣判。
澎恰恰自慰光碟案背景:澎恰恰2003年8月间遭卢向荣(艺名卢靓)所设摄影机拍下自慰画面,2004年间因担心影带外流,答应付钱解决,衍生一连串恐吓和诈欺事件,台北“地检署”去年11月间依恐吓取财罪起诉卢靓、卢照琴和郑瑞祥,依诈欺取财罪起诉郭桂彬,依侵占罪起诉李恩国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