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特大车祸肇事者被刑拘
中新社昆明二月二十七日电(王林)二十六日二十时四十分,昆明市公安局就“二•二五特大交通事故”再次召开新闻通报会,对事故的处理情况进一步向媒体进行了通报。四名死者身份已经落实,肇事司机现已经被刑事拘留。
昆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宣布,肇事的黑色帕萨特轿车系昆明市政协办公厅机关车辆,牌照号为云A•A6045。事发当晚,驾驶此车的是昆明市政协办公厅行政处车队驾驶员林清旗(男,一九六四年四月九日生),林属私自用车。当晚,他驾驶肇事车辆在昆明市南北向主干道北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邮电大楼口时违禁左转,在东风东路肇事。当时,车辆副驾驶座还坐一人,此人是林清旗的妻子。
现已查明,在该事件中的死亡的四人分别是:朱美香,女,三十六岁,云南宣威市人;唐先祥,男,三十岁,贵州盘县人;谢洪俊,男,五十五岁,昆明市人;张会英,女,三十三岁,云南武定县人。
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由各有关方面成立的三个工作组正全力开展工作:伤员抢救组正全力救治五名重伤者,其余伤者伤情基本稳定;善后工作组正积极同受伤者及伤亡人员家属进行磋商,处理善后事宜;事故调查组正全面展开调查,林清旗现已经被刑事拘留。(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