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9年前投资几百万元在西城区金融街购买了两处房产,但至今仍未顺利办理过户手续,在和房产公司打完官司后才得知,原来是北京市建委对这两处房产进行了重复登记备案和抵押登记。1日上午,西城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依法撤销了市建委所作出的错误登记备案和抵押登记。
据原告金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称,1996年,该公司购买了新协公司开发的西城区金融街投资广场的两处房产。在交付房款后,新协公司至今未将房屋过户到金鹏公司名下。后经诉讼,才由法院查明上述房屋又被新协公司卖给了另一家房地产公司,并在市建委进行了登记备案和抵押登记。
金鹏公司认为,由于北京市建委的登记备案和抵押登记行为,导致法院无法责令新协公司为该公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市建委的上述行政行为侵犯了该公司的财产权利。北京市建委在庭审中辩称,该委员会所作的登记备案仅是对合同当事人权利状态事实的记载,对合同生效不产生影响,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也不产生影响。此外该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权属审核,履行了审查职责,故其抵押登记行为不违法。
法院审理后认为,北京市建委为金鹏公司与新协公司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涉及的上述房产进行了登记备案后,未经审查又对新协公司与另一公司的《北京市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涉及的上述房屋进行重复登记备案和抵押登记是错误的,应予撤销。(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