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趣的现象:一段时间以来,有关王菲的新闻,都跟“肚子”有关;有关章子怡的新闻,都跟英语有关,有关赵薇的新闻,都跟“打人”有关。在这三人中,就数赵薇最霉,毕竟,肚子大没大,英语好不好,都是小case,大家笑过也就算了,没人会跟你较真。
“打人”就另当别论啦,一旦被传“打人”,不管打没打,招骂是肯定的了,到最后,轻则落得个修养不好的坏名声,重则惹上一场劳神破财的官司,搞到自己很受伤。个中惨状,小燕子一年前刚领教过,不料这次竟又被同一块石头绊倒,世界上最倒霉的事情也莫过于此。
由于当事人都没开口,真实情况到底是怎样,我们不好妄加猜测。但是,这里有几个问题,首先,最先报道此事的内地某媒体,并没有采访到当事人(包括打人者和被打者)和现场目击者,就是说,该媒体在完全没有得到任何有效核实的情况下,刊登一条对一位本地公众人物十分不利的新闻,是否过于草率和不负责任呢?
第二,据了解,有关赵薇“打人”的报道,最早出自境外某八卦周刊,当然,出于种种可以理解的原因,该内地媒体对原文进行了“理智”的取舍:惹不起的没有惹,可以得罪的尽量得罪。
问题是,赵薇出来混了那么多年,为什么还没树立起所谓的“江湖地位”,每次都可以任由别人朝自己身上泼污水呢?或者说,为什么遭罪的总是赵薇呢?似乎任何负面新闻安在赵薇身上,都能收到预期效果。而且,赵薇给人的印象是特别容易受伤,具体例子不想举了,看看永远笑得春风得意的章子怡,对比就出来了。
也许,有些事情,只有真正在乎,才会受伤。小说里,只有不信报应的人才会无所顾忌。而人大多是世故的,宁得罪君子,莫得罪小人。次次中招的赵薇,是不是应吸取一点教训呢?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张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