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二十八日电(记者 曾嘉 翁阳)商务部发言人二十八日宣布,将于八月一日起正式对原产台湾地区的菠萝、番荔枝、木瓜、杨桃、芒果、番石榴、莲雾、槟榔、柚、枣、椰子、枇杷、梅、桃、柿子十五种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
海峡两岸经贸交流协会常务副会长王辽平今天在此间宣读了这一最新政策。他说,目前台湾水果已陆续进入采摘销售旺季,为扩大台湾水果在大陆的销售,大陆相关部门已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
王辽平说,海关总署将公告上述十五种台湾水果的清单、税号、原产地标准及零关税水果的通关验放手续。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现行进口水果管理办法对台湾水果实施入境检验检疫。有关海关和质检部门实行各项通关、检验检疫便利措施。
据了解,海贸会会长李水林于七月二十三日邀请台湾主管部门委托的岛内民间机构和台湾省农会等组织,一同前来协商台湾水果销售大陆事宜;王辽平也于二十六日接受记者采访时重申,海贸会并没有片面指定台湾协商代表。对此,台湾主管部门仍拒绝协商。
王辽平引述商务部发言人说,需要指出的是,对十五种台湾水果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后,在岛内可能衍生的一些问题,希望台湾主管部门能从台湾广大果农的切身利益着想,采取切实措施予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