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七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郭军)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今天在此间宣布,自今年八月一日(航班时刻)起,该公司在所有中国国内航线(不含内地与香港、澳门航线)征收燃油附加费。
据悉,该项措施是根据今年七月二十五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民航总局联合下发的特急通知而出台的。
在征收标准上,该公司所有中国国内航班(含国际航班国内段):航距在八百公里以下的航段,每一航段每位旅客征收人民币二十元;航距在八百公里(含)以上的航段,每一航段每位旅客征收人民币四十元(中航信定座系统的FD指令中以TPM显示实际公里数)。
在征收形式上,将燃油附加费“YQ”和机场建设费“CN”合并,在税栏内统一以“CN”表示,之后再在付款方式栏注明。
据悉,凡是七月二十七日(含)以后填开的八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日旅行的客票都要征收燃油附加费。七月二十七日前填开的客票不再补收;七月二十七日(含)以后填开的八月一日之前旅行的客票也不再征收,但若更改为八月一日(含)以后旅行的客票,须按上述标准予以补收。(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