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国家商务部台港澳司司长王辽平近日表示,CEPA自2004年1月1日实施以来,通过内地和香港的共同努力,进展十分顺利。据悉,香港产品通过CEPA免征的关税逾1亿人民币。
据王辽平介绍,截至今年5月31日,香港发证机构共收到原产地证书申请5,538份,签发了5,194份原产地证书,涉及货品类别包括食品、化学产品、药品、塑料及塑料制品、纸品及印刷品、纺织及成衣制品、电机及电子产品、首饰及贵金属、金属制品、钟表、玩具等,总价值18.7亿港币,通关16.5亿元人民币,免征关税额1.14亿元人民币。其中纺织品及成衣制品涉及原产地证书数最多,共申请原产地证书2,146份,核发1,975份。
在服务贸易方面,截至今年5月31日,香港工贸署共收到香港服务业提供者证明书申请829份,核发788份,涵盖运输及物流、分销、银行、保险、电讯、广告、法律、建筑、医疗、视听、旅游等行业。
王辽平介绍说,截至到2004年底,以CEPA政策申请进入商业领域的港资企业有19家,而1992年到2003年底的11年间,经批准的港资企业在内地投资设立的商业领域企业仅为18家。CEPA实施前,香港投资者投资额在商业利用外资中的比重为8.98%;实施后一年内,新批商业利用外资项目中,比重上升为22%。(李雪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