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阜康七月十三日电(宋维程 汪金生 董永彪)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常务副州长原军今日表示,根据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规定,并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同意,阜康神龙煤矿遇难矿工赔偿方案已经初步确定,将按每个人二十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赔偿。
七月十一日北京时间二时三十分左右,新疆阜康神龙煤矿发生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矿工八十七人。截至十三日零时,已造成八十一人死亡,二人下落不明,仅有四人获救。
新疆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俞贞贵说,目前阜康神龙煤矿事故善后工作正有序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正在紧张联系遇难、失踪者家属,争取尽早让家属知情。对遇难矿工家属到新疆探望者,其食宿和返程费用由善后组承担。
原军说,由于天气炎热,所有遇难者的遗体已经送到阜康市殡仪馆和乌鲁木齐北郊殡仪馆妥善安置。
记者在距离矿难现场二十余公里的阜康市看到,陆续赶来的遇难者家属被安顿在两家条件较好的宾馆内,并有社区工作人员在场提供服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