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8日电 据检察日报报道,6月17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宣城市原常务副市长赵增军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04年期间,赵增军在担任绩溪县委书记、县级宣州市委书记、宣城市常务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接受他人请托,在减免涉建项目税费,决定政府拨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和索取22个单位及个人的贿赂人民币151万余元、美元5600余元的现金和物品。(作者:唐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