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美国侨报报道,13日,萍姐案检辨两方发表了结辩陈词。检方指出,萍姐是“大时代的大偷渡者”,“蛇头中的蛇头”,在从事偷渡16年间建立起一个庞大的偷渡帝国。在这个悲惨和贪婪的行当里,“她(萍姐)是大老板”(She is the big boss),检察官布朗(Leslie Brown)指着穿黑色套装坐在辩方席上的萍姐说。
“偷渡大老板”
检察官说,一个又一个证人指出,萍姐经营着一个庞大的偷渡帝国,她扮演的角色是:把外国人偷渡进美国,然后当人质扣留起来,直到他们支付赎金。检察官指出,在偷渡决策层中,萍姐处于完全掌控的地位,是蛇头中的大老板。
偷渡罪行环环相扣
检方指控萍姐合谋偷渡人口,在这个合谋罪名之下直接指控她不只一项洗钱和收汇赎金收入罪,再加上一项扣留人质(hostage taking),总共7项大罪。
检察官指出,这些非法行为是偷渡中环环相扣、彼此相关的组成部分。为了维持偷渡生意,蛇头必须拿到赎金,因此扣留人质;赎金需要通过某种方式收取和汇出,萍姐不仅通过中国福建亭江和纽约东百老汇的非法银行帮其他蛇头汇款,还从中赚取手续费;萍姐还帮蛇头把黑钱汇往国外做偷渡生意。
人证物证吻合
检察官说,辩方必定在污点证人上做文章,但是“一个人犯过罪,并不意味着他不能讲出所犯罪行的真相”,相反,因为参与犯罪,他们才了解内幕。检方说,证人之一文玉辉就是在萍姐帮助下偷渡到美国的,他们两人是同乡,后来发展为生意伙伴,文玉辉也做起偷渡生意,他帮萍姐偷渡人蛇,萍姐则帮他洗钱到泰国做偷渡生意。萍姐甚至有一次跟他开玩笑说“你成了我的竞争对手”。
生意扩大雇佣福青帮
检方说,萍姐的生意越做越大,家庭成员已经人手不够,只好找外人帮忙。1992年9月,一艘满载萍姐客人的船到了,就在这时候,萍姐主动去找福青帮头目阿琪。
检方指出,萍姐非常清楚福青帮是个暴力帮派,因为福青帮曾经两次到她家抢劫,从她冰箱里拿走大笔现金,而且阿琪还用枪指着她十几岁的女儿,然而,萍姐恰恰需要这样的暴力分子当她的帮手。
阿琪要75万酬金,萍姐同意,在电话上,阿琪为抢劫的事向她道歉,萍姐表示不计前仇,愿和他成为生意伙伴。检方说,阿琪的保镖李新华当时在场,他和阿琪对这次交易的描述互相吻合。
福青帮成功帮萍姐从波士顿海岸接下客人,用U-Haul卡车载到纽约布碌仑,再由萍姐的人接走。另一个福青帮分子周义原在法庭作证说,他和两个越南人亲自出海接人,用枪恐吓偷渡客让他们听从命令。
参与“金色探险号”
检方说,1992年一批偷渡客滞留在非洲肯尼亚,其中有萍姐20名客人。船长由于不满意酬金把船开走。萍姐为了赚偷渡费,帮阿琪汇款到泰国,阿琪投资买下“金色探险号”,到肯尼亚接人。
1992年5月底“金色探险号”靠近美国,但是福青帮头目阿琪因逃到中国,帮派处于混乱之中,无人去接船,“金色探险号”不得以在皇后区Lockaways海滩搁浅,10个偷渡人在跳船游向海岸时丧生。
检方说,萍姐看到“金色探险号”出事,担心执法人员调查到她头上,赶紧叫蛇头文玉辉离开美国。
畏罪潜逃继续从事偷渡
检方说,1994年9月萍姐离开美国后,再也没有使用自己的真名旅行,而使用化名“郑莉莉”的百利兹假护照,但是她继续从事偷渡,直到2000年,当年4月她在香港机场被捕。检方说,萍姐离开美国的原因是,福青帮阿琪和蛇头文玉辉都已经被捕,萍姐畏罪潜逃。
检察官布朗用大约两小时归纳了认证物证之后说,所有证据都指向一个结论,即萍姐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