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五月二十八日电(记者陈建)据广东省城调队最新调查显示,去年末,广东城镇居民自有产权的私房比例为百分之八十八,比一九九二年的私房比例百分之三十八点五上升了四十九点五个百分点。去年末广东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为二十五点一二平方米,比一九九二年增长三成五。
从广东省城调队此次在全省调查的十一个地级以上城市(市区)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来看,东莞市居民的住房面积最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五十四点三六平方米。广州市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则排在全省最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二十二点四九平方米。
调查还显示,拥有住房自有产权比重最高的是东莞市,达百分之百;其次是湛江市,为九成六;其余各市居民拥有自有产权的比例占八成左右。而拥有单栋住宅的比重也是东莞市最高,该市区居民三成六为单栋住宅,其次是梅州市二成二,其余各市的比重在百分之一到二之间。
在广东居民拥有的住宅中,以三居室和二居室居多,其中拥有单体住宅的占一成二,三居室的占三成七,二居室的占三成二,一居室的占百分之四点九,普通楼房的占百分之四点八,平房及其他的占百分之一点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