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门五月二日电 今天澳门特区政府公布的新一期《特区公报》刊登行政长官何厚铧批示,订出立法会选举委员会成员,并订定各候选名单的竞选开支上限。
行政长官行使《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五十条赋予的职权,并根据第三/二00一号法律通过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选举法》第九条第一款及第二款和第九十四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的规定,作出批示;订出立法会选举委员会由下列市民组成,主席:冯文庄,委员:刘仕尧、朱伟干、刘玉叶、何慧卿。
二零零五年立法会选举中各候选名单的竞选活动开支上限为四百三十二万零三百五十七元二角八分澳门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