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0日电 昨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王圣元与高峰抚养费纠纷一案,终审判决驳回王圣元的上诉,维持了一审法院作出的“高峰于2004年9月起每月给付王圣元抚养费人民币1000元,至王圣元十八周岁止”的判决。下午4点,得知判决结果的王纳文告诉记者,法院的判决对她来说已经不重要,有些细节的问题她准备委托律师和高峰方面协商,不准备再上诉。
王纳文表示,从孩子出生到去年9月一审宣判为止,王圣元的抚养费也应该由高峰方面承担,这部分的费用她准备委托律师和高峰私下协商解决,不再动用法律。而她近期正在家中休息,5月份将会接拍一部电视剧。(据沈阳今报;唐晓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