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严谨细致的检验工作,昨天上午,公安部两名法医学专家在隆尧县向死者家属通报尸检结果,认定去年12月23日栾城县利华帆布厂5名女工死亡原因系煤气中毒。
2004年12月23日清晨,栾城县利华帆布厂同居一室的5名女工突然意外死亡。事情发生后,石家庄市和栾城县有关部门经过认真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煤气中毒致死的意外事故,并于2005年1月初对不幸遇难的5名女工作出善后处理。
据悉,发生这起事故的利华帆布厂,是栾城县楼底镇许营村的一家小型个体企业,注册资金5万元,共有9名工人,其中8人为外地女工。5名死亡的女工王亚娟、贾晚云、王世棉、贾世韦、许晓倩均为隆尧县固城镇人。根据死者家属最近的申请,3月19日,公安部的两名法医学专家抵达隆尧县,开棺对死者进行尸检。
经过科学鉴定认定,5名死者尸体现象一致,均无外伤;肌肉、尸斑均较红,符合典型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症状;经血样检验,5名死者血液内一氧化碳含量超过一般致人死亡标准;气管内均无异物,心、肺均无出血点,无窒息死亡迹象;胃内容物一致,根据胃内容物推算,死亡时间均为12月23日凌晨4时左右。
(来源:燕赵都市报;作者:骆继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