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8日电 今天的法制日报援引国务院信息化办公室推广应用组组长陈小筑的消息说,由国务院信息办会同法制办制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目前已完成草案起草和说明稿并上报到国务院,条例草案以“公开为前提,不公开为例外”为基本原则。
陈小筑解释说,据不完全统计,80%以上的市场信息掌握在政府手中,但由于过去政府的传统管理方式,一些资源基本上由政府使用,并没有向社会开放,同时政府部门之间的共享也很困难。
条例草案则规定除了涉及国家机密、涉及企业和个人不便于公开的数据外,原则上所有政府信息都必须公开。
她表示,围绕政府信息的应用,除了积极推进立法外,目前国务院信息办还在着力加大部门间信息共享的整合力度,特别是各相关部门间涉税信息和涉农信息的整合共享,通过综合数据分析帮助国税总局有效监控税源,整合各部门行政执法过程中掌握的信息,再按照三农的具体需求分类指导。(陈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