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3日电 据现代金报报道,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岭头乡人民代表大会前天作出决定:依照代表法第41条和42条的规定,终止无故两次不出席会议的乡人大代表胡远金的代表资格,并予以公告。浙江省人大有关负责人介绍,因为代表不作为而被免职的情况,在该省尚属首次。
——基层人大:不作为就罢免他
岭头乡人大主席团主席毛昌历介绍说,2001年,庆元县岭头乡50名人大代表组成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胡远金就是其中一个。但是在参加过2002年举行的人大第二次会议后,胡没有向人大主席团打招呼就举家搬迁到福建,接下来一连两次没有参加代表大会,履行自己应有的职责,而且至今联系未果。
——省人大:有效增强代表责任感
对此,浙江省人大选举任免处的有关负责人称,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应依法履行职务,自觉行使职责。人大代表出席人代会,就是代表集体审议、决定重大事项,依法行使代表职务的具体体现。人大代表不仅只享有荣誉感,更要有责任感。代表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席会议,严重影响人民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也是一种违法行为。
据悉,浙江省人大有关负责人此前也曾经表示,对不能正确履行职务的人大代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形成能进能出的机制。(作者:岳德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