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信息时报报道,昨天下午4点,原深圳健力宝俱乐部董事长张海在广州凯旋华美达酒店三楼,召开了关于深圳足球俱乐部的新闻通气会。
会上,张海就汇天中恒董事长李志达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入主深圳足球俱乐部发言所作出的承诺以及深圳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变更一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同时,针对李志达此前关于提醒张海要尊重私权的若干声明,张海也作出了回应,并“回敬”三点声明。
李志达于2004年12月27日在深圳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入主深圳足球俱乐部的发言中承诺:2004年12月28日2000万元到账,2005年1月15日前补发所有工资奖金。对于这一点,张海表示了感谢。但之后张海提出,鉴于中国足协1月15日中超足球俱乐部注册条件的规定,以及深圳足球俱乐部将于2月13日赴韩国参加A3国际比赛,事关中国足球的国际形象,深圳足球的对外形象,时间所剩不多。自己作为三水正天(深圳足球俱乐部90%股东)的第一大股东,提出了几点要求。
张海提出的要求包括,第一,希望李志达能够履行其承诺,于1月15日前补发全部6500万元工资奖金;第二,归还全部深圳足球俱乐部从张海及张海代理人处所有借款,不低于600万元;第三,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中超足球俱乐部必须拥有自由产权的训练基地,希望李志达尽快解决深圳足球俱乐部训练基地产权问题,并完成训练基地土地证的变更手续;第四,归还深圳足球俱乐部所欠健力宝集团的1.4亿元借款和利息(其中收购球队费用5000万元,2003年开支7000万元,2004年开支2000万元)。
张海表示,如果李志达不能完成以上要求,自己作为三水正天的第一大股东,可以承担以上责任。他称自己现时有足够资金,但没有透露资金来源。他表示自己可以在1月15日前完成第1和第2条要求,在30天内完成第3和第4条要求,并退还李志达已投入所有资金。如果李志达依然回避以上要求,张海表示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
最后,张海认为李志达主使的对他的人身攻击,已经涉嫌损害他人名誉和商业信用罪。所以要求李志达在张海指定媒体刊登公开道歉信。(许可 刘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