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8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北京市地税局27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地方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实际生产经营收入,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订情况,确定相应的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凡不能完整地提供应税凭证及计税依据或不能按规定设置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的纳税人,可自愿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采取原征收办法或核定征收办法缴纳印花税。
据地税部门介绍,新《办法》更加方便纳税人计算所缴纳税款,也进一步有力地加强了对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堵塞了印花税征管漏洞。(李思源、郭玉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