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9日电 据东北网消息,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党员干部在2005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禁止奢侈浪费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自律,坚决禁止违反规定收送钱物。不准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并借机敛财;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准参与赌博。违反上述规定和要求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后处理。
通知提出,坚决禁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各种代币购物券(卡)。禁止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党政机关一律不得搞相互走访、相互宴请等活动。领导干部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
通知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做好节日期间的扶贫帮困工作。要关心群众疾苦,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严禁借节日活动巧立名目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以及以各种方式转移费用负担;严禁挪用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生活费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等专项资金。对拖欠企业职工工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要及时处理。
通知还提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对严重违反通知精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从重查处,对由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导致元旦、春节期间出现问题的地区和单位,要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