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八日电(记者翁阳)据中国海关总署今日最新信息,从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到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中国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七大类三十三个敏感类别的一百四十八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的过渡性临时措施。
海关总署关税征管司负责人介绍说,税率上充分考虑了企业的承受能力,在征税计算简便的前提下,合理设定税率结构,对不同价格的出口产品设立不同的税负。对以件(套、条)为计量单位的商品,价格相对较高的,税率定为零点三元/件(套、条),价格相对较低的,税率定为零点二元/件(套、条);以重量为计量单位的商品,税率定为零点五元/千克。经测算,平均税负水平为百分之一点三。
该负责人表示,上述税率结构会对质次价廉的商品压力较大,对质优价高的商品压力较小,能达到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低、低附加值产品出口税负相对较高的效果,从而鼓励高附加值产品出口,以实现优化中国纺织品出口结构的目的。同时,为保证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简化税制,将对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采取同等课税政策,对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易货贸易等九种监管方式下征收出口关税。
该负责人还指出,中国主动征收出口税,通过完善关税结构,优化税率,可促进有效竞争,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推动纺织业出口增长方式转变,加速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提高和加强本国纺织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保持纺织业之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有利于消除一些国家的疑虑,创造自由、宽松的良好贸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