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十二月十日电 (徐金波 晓亮)记者今日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由十二人组成的团伙贩枪案。其中,主犯廖国强、乔利明分别被判无期徒刑和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余十名犯罪分子分别被判十三年至一年零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现年三十四岁的廖国强,系武汉市无业人员。二00三年四月,廖国强经人介绍结识了青海省居民乔利民,两人随即商定进行枪弹交易。法院查明,从犯案至抓捕归案期间,廖国强先后从乔利明手中购得九枝仿“六四”式手枪及一百一十四发子弹。其间,他还另外购得五枝仿“六四”式手枪。随后,廖国强以每支八千元人民币左右的价格,把所购手枪转手卖给武汉市洪山区及湖北汉川市农民付学志、李国栋等人。付学志、李国栋则再加价以每支一万元左右卖给刘堃、吴克斌等人。由此,这桩“滚雪球”式的贩枪案件共牵扯进十二人。
据悉,在本案被宣判的十二名犯罪分子中,有六人曾因抢劫、盗窃等入过狱。(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