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从本网直接下载使用,如欲转载请与原刊发媒体联系。)
香港立法会昨日虽然否决郑经翰有关搁置领汇上市的动议,但今次动议辩论所显示的不尊重领汇的私有化性质,以及动辄否定立法会过去讨论意见的趋向,值得关注。
与地铁的私有化比较,领汇的最大特点就是“卖断”给市场,实行彻底的私有化;而领汇能否在效益上取得成功,最大的关键,也在于能否真正像私有企业那样,按照市场运作规则进行全面改革。郑经翰动议要求领汇达成保障现有商户利益的协议后才能上市,有违市场原则。如果领汇未有接管房委会辖下商场,就先要依从房委会过往的做法,对商户今后的租用条件作出不能改变的承诺保证,那么,领汇与房委会的管理有甚么分别?何况这样做只会限制领汇改善管理、提高效益的空间和弹性,不符合私有化的商业经营原则,领汇不可能接受。
虽然说,房委会辖下商场的租户有权向领汇争取自己的利益,领汇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应该给予原有租户以适当照顾,但这种商讨,必须按照市场的规则进行,就像其它私人业主与租户的讨价还价一样。既然领汇是一个全面私有化的企业,人们就不应寄望租户与业主的关系还像房委会管理时一样,而应该以市场的眼光和态度去对待商户与领汇之间的租赁关系。议员干预领汇的运作如同干预市场一样,肯定是不适当的。
立法会今次辩论搁置领汇上市的动议,显示提出动议的议员全然不尊重立法会过往讨论所形成的意见。这与一些立法会议员对待西九龙项目的做法极为相似。房委会出售零售和停车场设施的建议,于2000年提出,在社会上展开过讨论。从去年到今年,立法会也多次开会进行讨论。然而,一些立法会议员视过往的讨论如无物,动辄推倒重来,要求搁置领汇上市,不惜将领汇拖入政治化的漩涡,拖延改革。这种做法不仅拖累政府施政效率,也向市场传递不良讯息。议员这样不负责任的行为若大行其道,绝非香港之福。(香港文汇报12月2日社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