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6日电 据新京报消息,昨日,国家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司综合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证实,国家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统一法规已制定完成,将于近期颁布。新法规自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全国各级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范围,将从县级领导干部扩大至地厅级干部。
据了解,新规颁布前,中国审计机关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依据1999年中办、国办两个暂行规定,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主要还是县级以下干部。
国家审计署经济责任审计司综合管理处这位工作人员称,两个暂行规定虽是经济责任审计的法律依据,但本身并不是法。近年来各地经济责任审计的实践,呼唤统一法规尽快出台。
她表示,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法规已酝酿多时。新法规颁布后,全国各地审计机关、包括各职能部门的内审机构都要依此对相关干部实行审计。(申剑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