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1日电浙江瑞安市纪委近日发出“处分决定”: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书记彭某和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林某,因在夜晚公车私用,结果遭歹徒抢劫,公车至今尚未寻找回来,致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害,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并对公车被劫所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赔偿。
温州晚报消息,6月14日晚,瑞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书记彭某,违反规定自行驾驶本局的一辆本田公务轿车,并将车停放在瑞安市体育中心门口。当晚10时10分许,当彭某准备驾车回家时,遭歹徒抢劫,车和人都被劫走,身边所带的手机钱物也被抢,人也被捆缚起来丢到边远的山岙里。
9月23日晚,瑞安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书记林某也违反上级有关规定,自行驾驶帕萨特公务轿车,并将车停放在市区万松路邮政局旁边的马路上。当晚9时40分许,林某准备开车回家时,被歹徒连人带车劫走,后把车子开到郊区一偏僻处,搜走了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和钱等物,然后把人捆缚起来抛到涂园里,车子被劫走。彭、林两人均为局主要领导,却违反规定驾驶公车,造成车辆被劫,致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害,其行为已违反党纪。(瑞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