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0日电 南方都市报消息,广东五华县张险等四名青年在河源市辖区冒充交通警察,拦截过路车辆后大肆抢劫他人财物。近日,河源市中级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张险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认定被告人胡伟猛、陈锦州、张广朋犯抢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各处罚金1万元。
法院查实,本案被告人张险、胡伟猛、陈锦州、张广朋均是五华县安流镇村民。今年3月17日,张险等人驾驶假牌警车,在河源市紫金县乌石镇伯公坳路段,冒充交通警察查车,拦停李某驾驶的金杯牌面包车(价值9万元)后,将车主李某、周某强行拖上被告人的车,并给车主戴上手铐,然后抢走该面包车及车主李某、周某、夏某手机各一部。
法院同时查明,今年2月25日至3月30日,4被告人伙同他人在河源市等地,采用冒充交警拦车和驾驶假警车撞击他人车辆制造交通事故等手段,抢劫他人车辆4辆价值63.4万元、现金5200元、手机4部等物。4月2日,4疑犯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陶德富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