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5日电 2003年10月至2004年3月,广州市办理离婚登记4996对,与上年同期的2168对相比,离婚登记增长了2.3倍。据民政部门介绍: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广州、韶关、湛江等地区的离婚登记人数呈现不同程度的上涨。
广东省婚姻家庭建设协会理事会的一位专业人士表示,因为离婚手续简化,既不要开证明,1个月的调解期也不再成为离婚的必经程序,那些因为生活小事而互相赌气闹离婚的夫妻不再有冷却期,只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就可予以办理。但不少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冷静下来又后悔莫及。
据新华社报道,为防止这一状况出现,有关专家建议采取“试离婚”的对策,也就是说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登记到正式离婚之间最好设立一个自愿分居阶段。在当事人前往登记处申请离婚时,登记员将按照正式离婚那样来处理双方的关系、财产和子女等问题,只是不办理离婚手续而已。在自愿分居阶段,双方可以更加冷静、客观地重新思考自己提出离婚或拒绝离婚的理由,或许会作出新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