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要采取五项举措加大境外追逃力度,这是1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广东省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境外追逃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消息。
当前境外追逃工作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王振川指出,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境外追逃力度:第一,要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和追逃渠道,增强快速反应和整体作战能力,提高境外追逃水平;第二,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境外追逃工作的强大合力;第三,要进一步规范境外追逃工作,严格依法进行,不仅要遵守我国法律,还要尊重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遵守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确保追逃工作的健康发展;第四,要关口前移,推动建立健全防范犯罪嫌疑人外逃和向境外转移赃款的长效防控机制。要进一步加强境内追逃工作,尽最大可能将犯罪嫌疑人控制在境内;第五,要完善境外追逃经费保障机制,抓紧培养一批懂法律、懂外语、懂境外追逃事务的专门人才,加快信息化建设,为境外追逃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王振川说,当前追逃工作客观上难度较大,总体成效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差距。各级检察机关要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境外追逃工作。各地采取上下联动、整体作战,发挥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紧密合作等措施,加大境外追逃工作力度。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面对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嫌疑人携款潜逃境外日趋增多的新形势,检察机关迅速行动,精心组织追逃工作。据统计,自1998年以来我国抓获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71人,特别是今年以来,成功地将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原行长余振东、上海市核电办原主任杨忠万、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西欧办事处原经理朱小功等重大案犯从境外缉捕归案,极大地打击了腐败分子妄图逃避法律制裁的幻想,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法制尊严,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记者杨维汉)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