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多年的NBA球迷,我没想到我能逮着机会看现场比赛,并且看的是俺们“移动长城”姚明率领的德州火箭队挑战地主纽约的尼克队。耶鲁所在的康乃迪克州不设NBA职业队,离家门最近的纽约尼克便成了我多年来爱恨交集的钟情对象,橙色标志的麦迪逊球场简直熟悉得像“娘家”一样。今晚,“老情人”对上新偶像,我真不知道自己的屁股该往哪儿搁了。
一在观众席坐下来,眼睛就盯着场上找姚明的身影(我本来应该追看仰慕多年的休斯顿、范何恩、穆汤波们的),我就知道,“血缘”的情感还是要让“后天”的球迷“娘家”受冷落了。在萤屏上浏览过千百遍的麦迪逊球场还是比想象中的更加气象恢宏。显然是姚明的号召力,使得这个“篮球运动的最高殿堂”今晚几乎爆满,挤进了九成五以上的观众,人头叠涌浩浩茫茫,一如一片巨大的史前蚁巢。
姚明没有让纽约球迷失望。一开场就主导了攻势和得分,球打得聪明、敏捷却不乏儒雅,身手也日渐泼辣。比赛本身却有点乏善可陈——主要是尼克队的表现实在太臭,火箭队始终在领先二十分以上的优势贯穿全场。有趣的是,麦迪逊球场的纽约观众以爱起哄、难伺候著称。他们震耳欲聋一边倒地为地主尼克加油助威,同时为尼克每一个臭球疯狂起哄,对火箭队发动的所有攻势一概报以嘘声。唯独,除了开场向真正回“娘家”原尼克教练范甘迪(现火箭教练)、原中锋主力尤英(现火箭助理教练,姚明的主要指导)的致敬欢呼以外,全场的“地主”们显然对“俺们的”姚明网开一面,偏爱有加。只要姚明持球得分,那些刚才还在对火箭队攻势起哄闹场的观众们就一片叫好声,形成了一个竞技场上非常有趣的“恨敌手,爱敌首”的奇特画面。由此,不禁让我一边观战,一边思量起所谓美国的“运动文化”来。
有几点现场观感大出意外:1虽然许多华裔面孔(包括我)是为姚明而来,但在全场上万为姚明喝采的洋人球迷中,简直只能算是“沧海之一粟”。2本来以为这样的场合一定都是男人的天下,没想到女性观众占了相当的比例,场上不时能听到女球迷的尖叫声。3再者,原以为看球的应该是以年轻人、特别是青少年为主,没想到中年以上人士显然是观众的“主流”。并且,嗜好看运动比赛的,也并非习惯偏见中的“蓝领”专利,看得出来,现场“资深”观众中白领人士的比例甚高——想想也是,中间价位在五十美元左右的票价,并不是一般收入的蓝领和年轻人负担得起的。就像我今天受赠的票源一样,纽约许多大公司、事务所都订了NBA的赛季套票,作为款待员工或招待宾客的一种“福利”手段。难怪现场忘形怪叫的许多球迷还是一身西装、风衣的上班行头,像是刚刚下了班就直接赶到球场来的。
可不要小看这些“意外”。细想起来,这其实是我们今天讨论美国“运动文化”的整个“物质基础”。正如在美国相当成熟、同时也问题丛生的“电影文化”、“汽车文化”、“娱乐文化”、“消闲文化”以至“后院文化”、“草坪文化”等等,实际上是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的产物一样。(来源:美国世界日报 作者:苏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