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二月二十一日电 题:两会前瞻背景链接(七)
二OO四年,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领导下,中国反腐败斗争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一月十二日,胡锦涛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必须继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要坚决查处大案要案。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就要坚决查处一个,绝不能姑息,绝不能手软。
二OO三年的反腐事实就是这番讲话的最好注解。从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和国土资源部原部长田凤山一直到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从卸任到在职的十三名省部级领导干部被查处,其力度之大、层次之高、范围之广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也是少有的,根治腐败的决心,清晰可见。
反腐专家总结中国二OO三年的反腐败斗争有八个“第一”:
(一)第一次提出建立制度反腐体系。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集这些年各地制度反腐之大成,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起草了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最近颁布执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中共执政五十四年来制定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具有很强的突破意义和昭示作用。它看起来只是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建设的一小步,实际则是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的一大步。
(三)签署第一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有关统计表明,中国有相当数量的涉嫌贪污和贿赂的犯罪嫌疑人在逃。这个公约的出台,有利于中国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四)第一次在一年中公开报道了十三名省部级腐败高官的查处情况。其中有四名正省部级。他们是原贵州省委书记刘方仁,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黑龙江省原省长、国土资源原部长田凤山,原云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嘉廷。同时,这十三名省部级腐败高官,除一人为非党干部外,其余十二人中有十一人已被开除党籍。
(五)第一次在通报中公开表扬举报人。为了鼓励和保证举报人正常行使自身的权利,中纪委二OO三年在对程维高的通报中,第一次公开并肯定了举报人的举报行为。这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信号。
(六)第一次将临时巡视改为专门巡视。二OO三年建立的五个中央巡视组,是专门的巡视机构和专职巡视队伍,在多名经验丰富的省部级领导干部带领下,已经分赴贵州、湖南、吉林、江苏、甘肃、海南、四川等省进行巡视,加强了对省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
(七)第一次把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明确为纠风的重点。二OO三年二月,吴官正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会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以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从改革入手深化纠风工作”。十二月二十三日,中央政治局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时,明确提出,要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
(八)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第一次超过半数。据中央纪委连续八年进行的随机抽样、直接入户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结果统计,二OO三年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第一次超过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