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6日电 为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保障春节期间食品、饮用水卫生安全,中国卫生部近日决定,节日期间实行食品卫生重要动态情况日报告制度,并派出工作组抽查部分省市节日期间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据卫生部的消息,卫生部要求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节日期间(2003年12月30日至2004年2月5日)实行食品卫生重要动态日报告制度,对工作中发现的新的食物中毒致病因素、食品中非法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品情况、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情况等重要食品卫生动态每日汇总上报卫生部,并严密监控食物中毒发生情况。
卫生部要求,对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要尽快追查可疑食品的来源和去向;食品流向跨地区的,要及时通报相关地区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抄送共同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现跨省流通的可疑中毒食品要在3个小时内报告卫生部。
据悉,此次抽查的重点是检查各地落实卫生部专项检查工作部署情况;会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尤其是对学校、餐饮业、大型超市、集贸市场和食品市场中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当地查处食品非法加工黑窝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