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1日电 上海证券报报道说,中国银监会近日表示,11月下旬以来,国务院先后批准了8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这标志着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今年8月,国家决定在浙江、山东、江西、贵州、吉林、重庆、陕西和江苏8省市率先进行农信社改革试点。
从国务院批准的8省(市)农信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看,8省(市)实施方案均按照国务院15号文件要求,对此次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作了具体规划,就管理体制、产权制度、政策扶持以及经营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管理体制改革方面,8省(市)实施方案都明确提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并提出了具体落实的工作措施。除重庆、江苏已建立省级联社外,其余6省均选择省级联社作为省级政府管理本省农村信用社的载体。据悉,年内将有1家省级联社挂牌,明年1月底2月初其余省级联社将陆续挂牌。
产权制度改革方面,各地结合实际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继续规范完善合作制等多种制度形式,并积极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初步匡算,2004年,8省(市)将组建农村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30家左右,有30%以上的县(市)将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目前,各地正在制定辖内信用社增资扩股的计划,经过2-3年的努力,在政策扶持的基础上,通过增资扩股,农村信用社资本充足率将达到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
政策扶持方面,国家除给予8省(市)部分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利息贴补,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外,对8省(市)农村信用社将给予380亿元资金扶持(包括中央银行专项票据和专项借款)。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结合实际提出了资金支持、资产置换、清收不良资产、打击逃废债等扶持措施。
经营机制方面,8省(市)方案按照国务院明确的"花钱买机制"的要求,在国家和地方政策扶持的基础上,都提出要结合产权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促进信用社形成"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担风险、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
据悉,为进一步做好改革试点方案的实施工作,银监会决定近日组织召开8个改革试点省(市)座谈会,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薛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