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日电 《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送审稿)》近日开始公开在“首都之窗”网站上征求市民意见。其中,引发争论的是,北京拟立法禁止在地铁内乞讨卖艺。
根据《办法(送审稿)》的第二十条相关规定:“禁止在车站出入口、车站和列车内乞讨、卖艺、吸烟、躺卧、擅自销售物品”。
北京市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这部地方性法规,是为了加强北京轨道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安全运营,维护乘客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新京报记者在采访北京地铁运营公司有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也认为,在地铁内乞讨卖艺首先是影响地铁的乘车环境;其次是地铁乞讨卖艺人员的存在,容易造成地铁通道和列车门口的拥堵,存在安全隐患;此外,由于人员的混杂,也容易产生治安案件,发生偷盗等行为。
北京地铁运营负责人还表示,乞讨卖艺是一种社会现象,地铁相对于火车站、汽车站等外地人口流量较大的地方来讲,乞讨卖艺的人并不是很多。但地铁作为北京的一个窗口,散布着众多的乞讨人员确实有损北京形象,另外随着北京轨道交通的不断建设,必须出台有关规定加强对轨道交通中乞讨者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