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日电 因指称李登辉之妻曾文惠私自携带巨额美元离境,遭台湾法院判刑3个月的前“立委”谢启大,30日搭机返抵台湾,在机场发表“绝不屈服”声明。
谢启大说,此次专程返台服刑,3个月的刑期原可易科罚金了事,但“宁愿入监服刑,也绝不屈服卑微、如同认罪般的易科罚金”。她并强烈指责李登辉夫妻对不起人民,强调审判即将到临,明年民进党失去政权后,“李登辉夫妻会不会落跑,人民都会睁大眼睛看”。
据了解,谢启大因3年多前,在2000年“大选”后与前“立委”冯沪祥,以及戴锜等3人,指称曾文惠曾私自携带巨额美元离境,而被曾文惠控吿涉嫌诽谤。台“高等法院”合议庭于去年底宣判,判处谢启大与戴锜有期徒刑3个月、冯沪祥有期徒刑4个月,3人均得易科罚金,但谢启大应于今年3月4日报到执行时,却迟迟没有向台北“地检署”执行科报到,检方于5月28日对谢启大发布通缉令。
谢启大说,她现今依照约定的时间内,如期回台坚决服刑,她透露,花了1年多时间搜集了111位证人集结做了一个“非非常光盘”,向大众提出曾文惠运巨额美钞案所搜集的资料,认为可清楚解释真相,盼大家做法官,作一个判决。
附:“偷运美金案”大事记
2000年3月19日:大选投票次日,前新党“立委”谢启大在国民党中央党部前,公开向在场聚集的群众指称,李登辉已通过其妻将大笔美金运往美国。
2000年3月23日:前新党“立委”冯沪祥召开记者会表示,曾文惠的确在当年3月19日通过长荣航空,将8500万元的美金现钞运往纽约,但美国海关拒绝让这批美金入境,隔天被运回台湾。冯并当场出示航空公司的“退货单据”。
2000年3月24日:台湾当局“调查局”指出,自3月18日至24日止,并无任何个人或团体运送巨额现钞赴美。
2000年3月29日:曾文惠请律师到台北地方法院自诉谢、冯、戴3人诽谤。
2000年8月23日:全案第二次开庭,冯沪祥当庭反控曾文惠诬告,并当庭提出附带民事赔偿新台币3亿元。
2001年12月17日:全案第三次开庭,前调查局长王光宇指美金运送案和曾文惠完全无关。
2002年3月4日:曾文惠出庭应讯,否认有运美金赴美一事,表示“大选”揭晓后她一直待在“官邸”,仅有3月21日儿子二十周年祭日时曾外出扫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