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及李登辉一伙近来加紧推动旨在“台独”的“公投制宪”活动,其所图者绝非仅为选举而已。李扁为代表的分裂主义势力意在利用“公投制宪”,改变台湾的政治地位,即企图通过“公投立法”达至法律上形同“台湾独立”。就是说,李扁一伙所搞的分裂活动,已距超越一个中国原则的底线不远。在这种情势下,大陆方面的强烈反应是理所当然的;而台湾的政局动荡也难以避免。
陈水扁的政治算盘打得蛮响的。他以为加紧推动“公投制宪”,怎么都会有油水可捞,一旦大陆方面受刺激而激烈反应,会导致1996年及2000年两次“大选”时为李扁加分的作用;如果大陆方面一再忍而不发,他更可以肆无忌惮地“催生台湾新宪法”,改变台湾的政治地位现状。
陈水扁本月初“过境”美国,其实也意在测试美国方面对他推动“公投”的容忍度。当陈水扁在美及在巴拿马,获得美国方面“突破性的高规格接待”,以及与美国国务卿鲍威尔两次握手寒暄,更令陈水扁洋洋得意,有恃无恐。陈水扁于是在本月11日首次扬言,将在2006年实施“公投制宪”,并将在2008年颁布“新宪”,其推动“公投制宪”活动,愈见猖狂。
陈水扁所搞的“公投制宪”,先是要扬弃“一中宪法(中华民国宪法)”,再由陈水扁当局召集体制外的所谓“制宪委员会”,进行所谓的“政党协商”。待所谓“新宪草案”出炉后,再交付毫无法源依据的“公民投票”决定,产生并实施陈水扁一伙追求的“台湾新宪法”。
民进党原本就不承认“中华民国”,陈水扁上任时宣誓效忠“中华民国宪法”,其实是在演戏。陈水扁上台3年多来,自始至终都未遵守“中华民国宪法”,却全方位推动违背“一中宪法”的“渐进式台独”。
陈水扁加紧推动“公投制宪”活动,不但不承认现有的“修宪”程序,且其所作所为都打算按体制外途径;也打算剥夺“立法院”的“修宪权”,如他所言有法(可依)要“制宪”,无法(可依)也要“修宪”。
李登辉对“中华民国宪法”搞6次“修宪”,陈水扁更催生大多数台湾民众反对的“台湾新宪法”,将令台湾陷入难以脱困的混乱政局之中。
来源:香港大公报作者:伍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