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医保中心了解到,3月1日后,省直参保职工生孩子不需提前备案,到17家定点医院生孩子可报销。
省医保中心已确定的首批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包括省、市、区级医院(见表)。另外,从3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就不需要提前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实行限额报销。但具体咋报销,多数职工弄不明白。省医保中心制定的生育保险业务经办流程,其实程序也不复杂。
女职工生孩子或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要带上“一证一册一卡”,即本人的《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生育证》,到省直职工生育保险定点的医院就诊。如果女职工(含男职工配偶)需要转诊、转院的,则按照河南省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相关规定办理。
去定点医院生育时,发生的医疗费属于规定支付标准以内的,由省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超过规定支付标准和按项目结算应由个人负担的及其他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则需要个人直接与医院结算。
在非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后,持原始发票、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急诊证明、医学证明和计划生育相关材料,到省医保中心按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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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都需带啥材料?
省医保中心规定,每月25日前,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本人可到该中心报送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参保职工也可由委托人来报送。
领取生育津贴、一次性生育补助金,须带这些材料: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
领取一次性生育补助金还须提交男职工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及其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由用人单位领取的,须提交用人单位证明和经办人员的身份证;由委托人代为领取的,提交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报销产前检查费(围产保健),须提供原始发票及相关资料。
17家定点医院
省人民医院
郑大一附院
郑大二附院
郑大三附院
河南中医学院一附院
省中医院
省直第三人民医院
解放军一五三中心医院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心医院
郑州人民医院
郑州市中医院
郑州市妇幼保健院
黄河中心医院
金水区人民医院 (来源:河南商报 陈永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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