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是全国重点侨乡。近5年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以及党和国家的各项侨务方针政策,切切实实为本区侨界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保障他们参政议政的权利,从根本上维护了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出台《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
广西现有归侨18万人、侨眷202万人,广西籍海外侨胞300万人。新中国成立以来,广西安置了数批归难侨。其中包括,上世纪50年代的3.3万人、60年代以及70年代末因国际政治原因被迫回国的12万多人。当时,广西党委、政府从国家大局出发,为国分忧,承担了安置归难侨的艰巨任务。这些归难侨主要集中安置在全区22个华侨农林场、14个农垦农场和10个林业林场。
一直以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归侨侨眷工作,把解决归侨侨眷的生产生活问题作为重要的民生工作来抓,切实解决归侨侨眷的困难和问题。
针对广西华侨农林场在体制机制、债务负担、基础设施等方面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部分农林场职工特别是一些归难侨的生产生活存在较大困难的状况,2007年8月,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华侨农林场体制改革,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发展,着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实现华侨农林场“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使华侨农林场广大职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实施意见》提出,当前要着力解决华侨农林场的历史遗留问题,重点解决好华侨农林场归难侨危旧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问题。同时,要着眼华侨农林场的长远发展,调动和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完善管理体制,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内在活力,壮大经济实力。广西华侨农林场终于迎来了改革发展的春天。
实施危旧房改造 解决归难侨养老及医保问题
由于当年安置任务重、时间紧,广西许多归难侨都安排在华侨农林场的简易安置房,住房面积小,年久失修,部分已成为危房。自治区政府决定,采取措施稳步推进华侨农林场及其他安置场归难侨职工危旧房改造,要求各市政府从2007年开始,用3年时间改造归难侨危房1.9058万户,并把这项工作列为自治区政府2008年十件为民办实事之一。各级政府及部门都按政策要求配套资金,强化落实。
截至2008年12月底,全区安置归难侨农林场危旧房改造已经完成和在建户数1.144万户75.29万平方米,占国家已下达任务的90.8%,其中已经完成的有1.0175万户66.76万平方米,占国家已下达任务的80.7%。
在将华侨农林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后,为了帮助华侨农林场妥善解决“4050”归难侨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退休归难侨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拖欠退休人员工资等问题,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下发《关于下达广西自治区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社会保障补助资金的通知》,共安排补助资金2.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2亿元、自治区财政专项配套补助资金5925万元,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已下达各有关市。截至2008年6月,广西华侨农林场已有1.2984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9727万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人数占应保人数的57.4%,妥善解决了“4050”归难侨基本医疗保险等问题。
妥善处理历史债务 为华侨农林场改革发展“松绑”
多年的严重自然灾害使广西华侨农林场许多生产项目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亏损额巨大,项目贷款无法归还,形成大量不良债务,严重制约着华侨农林场的改革与发展。
自治区政府非常重视华侨农林场不良债务的处置工作,专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有关政府部门经过与金融部门多次磋商、谈判,达成了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减免华侨农林场的历史债务。至2007年12月,按200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计,广西华侨农林场的历史金融债务减免到9275.27万元。
甩掉了债务包袱,农林场轻装上阵,经济社会获得较好发展。如,武鸣华侨农场1亿多元历史债务得到有效处置后,经济社会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完成工农业总产值35.4亿元,同比增长4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0.01亿元,同比增长30.4%;引进合同内资34亿元,同比增长24%,实际到位内资20亿元,同比增长36%;新批合同外资7167万美元,同比增长31%,直接利用外资1551万美元,同比增长59%,直接利用外资增长速度在广西名列前茅;财政收入首次突破亿元大关,完成1.255亿元,同比增长34.6%。
开展归侨侨眷劳动技能培训 畅通侨界参政议政渠道
为了提高归难侨的劳动致富能力,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2008年1月,一系列面向全区华侨农林场、农垦林业安置场、华侨工厂(公司)及其他安置单位,以及散居在城镇和农村下岗失业的归侨侨眷及归侨侨眷子女的劳动技能培训全面展开。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该项工作纳入其劳动技能培训计划,并落实相应的补贴政策;广西各级侨联组织归侨侨眷参加培训。此举促进了华侨农林场及其他难侨安置场的改革与发展,提高了归难侨职工的劳动技能。
为了保障归侨侨眷参政议政的权利,广西各级党委、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畅通侨界参政议政渠道,认真吸取侨界意见建议。据统计,目前全区侨界全国人大代表1名、自治区人大代表15名、地市县级人大代表84名;自治区政协委员16名、地市县级政协委员215名。侨界人大代表和侨联界政协委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关归侨侨眷根本利益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反映侨界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据不完全统计,侨界人大代表和侨联界政协委员提交的各类议案、提案达300多件,许多议案得到采纳,许多提案被评为优秀提案。
广西各级党委、政府还切实把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侨界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温暖了全区广大归侨侨眷的心。广大归侨侨眷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他们表示将充分发挥侨界“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在广西新一轮的改革发展大潮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蒋秋 赖奕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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