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申请脱教的陈燕芳闻判后,到观音亭上香。(马来西亚《光华日报》图)
陈燕芳成功申请脱教后,开心的到观音亭放生还愿。(马来西亚《光华日报》图)
中新网5月9日电 据马来西亚《南洋商报》报道,马来西亚华裔妇女陈燕芳(之前回教名称茜蒂法蒂玛)申请脱离回教案,经过九度展延审讯后,终于在5月8日获判申请得直,可改回信仰佛教。
这项被称为“划时代的判决”,也是大马首宗华人在世时成功申请脱离回教的案例。
槟州回教高庭法官是基于申请人没遵循回教教义及履行回教徒生活方式理由,宣判申请人可脱离回教。
已调升玻璃市回教高庭法官的奥曼依布拉欣是负责审讯此案的法官。
他在宣读判词时指出,由于申请人自随丈夫信奉回教后,一直没有遵循回教教义或每天进行祈祷仪式,甚至到华人信奉的观音庙、大伯公庙膜拜等,种种显示申请人根本没有奉行回教教义。
同时,奥曼依布拉欣也指示槟州回教理事会(MAIPP)撤销申请人的信奉回教的证书。
不过,由于更改身分证宗教信仰不在回教法庭权限范围,所以奥曼依布拉欣法官谕令申请人自行到国民登记局,重新申请将宗教信仰栏改回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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