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5月29日)上午,陕西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任命郑小明为陕西省副省长。
郑小明同志简历:
郑小明,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于陕西省岐山县,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
1974年1月—1976年12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县彭堡乡吴磨村担任村会计,村党支部书记
1976年12月—1979年8月,在西北农学院水利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79年8月—1982年5月,在固原县、固原地区水电局工作
1982年5月—1984年2月,在平罗县水电局工作,任井沟站管理所主任、打井队队长
1984年2月—1986年10月,任平罗县水电局局长(其间:1985年6月—1986年4月在浙江慈溪挂职锻炼)
1986年10月—1989年9月,任平罗县副县长,平罗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9年9月—1991年11月,任平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
1991年11月—1993年2月,任平罗县委书记
1993年2月—1994年1月,任石嘴山市委常委、平罗县委书记
1994年1月—2002年12月,任石嘴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1993年9月—1994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2年12月—2003年1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自治区政府主席助理
2003年1月—2008年4月,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党组成员(2001年3月—2004年1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2004年9月—2005年1月在中央党校进修部学习)
2008年5月,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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