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现行法律229件
2008年03月08日 16: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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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下午,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9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出席。 中新社发 任晨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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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3月8日电 在今天下午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表示,五年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法律草案、法律解释草案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草案106件,通过了其中的100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
吴邦国说,立法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从一开始就明确提出任期内“以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的立法工作思路,并以此指导立法工作。
他介绍说,到目前为止,中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共229件,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法律部门;现行有效的行政法规近600件,地方性法规7000多件。
吴邦国说,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的,由七个法律部门、三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余瑞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