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年休假应休未休可领三倍报酬
2008年02月21日 1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中新网2月21日电 中国人事部网站今天全文发布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栋旆ā饭娑,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于2008年2月15日起施行!栋旆ā饭娑,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办法》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休年休假,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亍⑹乱档ノ挥Φ备莨ぷ魅嗽庇π菸葱莸哪晷菁偬焓,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办法》规定, 工作人员年休假工资报酬中,除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外,其余部分应当由所在单位在下一年第一季度一次性支付,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渠道解决。实行工资统发的单位,应当纳入工资统发。
《办法》同时规定,工作人员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计算办法是:本人全年工资收入除以全年计薪天数(261天);毓ぷ魅嗽钡娜旯ぷ适杖耄救巳暧Ψ⒌幕竟ぷ、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收入,为本人全年应发的基本工资、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之和。其中,国家规定的津贴补贴不含根据住房、用车等制度改革向工作人员直接发放的货币补贴。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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