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讯:周正毅一审获刑16年 农凯集团被处罚金335万元
法院认定周正毅有立功情节
中新社上海十一月三十日电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依法审判周正毅及农凯集团涉嫌犯罪案,一审判处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正毅有期徒刑十六年。
今年一月二十一日,上海检察机关以涉嫌行贿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依法逮捕农凯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周正毅。此前,周正毅曾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于二○○四年六月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合并执行三年。
今年八月间,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原法定代表人周正毅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周正毅涉嫌挪用资金罪、行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相关材料显示,一九九九年一月起,犯罪嫌疑人周正毅为了达到农凯集团公司向银行贴现融资的目的,在实际购入电解铜并全部对外销售的同时,采取在农凯集团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上海农凯工贸有限公司等十五家关联企业及利源公司之间进行电解铜虚假交易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银行贴现数十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