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统计局的最新调查显示,该市市民群众对当地社会治安满意度高达90.3%。(9月15日《深圳特区报》)此项统计数据经各大门户网站转载后,不少当地网民纷纷发帖质疑,其中不乏激烈之辞。
一项反映民意的统计数据,为何不但得不到民意的认同,反而引起质疑声浪?其关键恐怕还在于统计程序出了问题:人们只看到了统计结果,却不知它如何“出炉”的。曾经参加过调查的人,也许因此会问:我的不同意见到哪里去了?没有参加调查的人,面对一个简单的数据,更是难知来龙去脉。这样一来,难免让人疑云顿生。
公共统计的程序设计纰漏,反映了公共管理中对正当程序的认知和尊重尚存不足。这也是近年来某些政府部门“自认为民众办好事却得不到赞同”的重要原因。现代公共管理日益强调正当程序,其好处在于,它不仅有利于实质结果达至公正,还有其独立的价值:那就是通过正当程序的层层展开,不同的声音得到吸纳,不必要的猜测和质疑得以消释,压倒多数的信任得以建立,公共管理行为获得高度认可自然就水到渠成。相反,即使某件事项的必要性再强,合理性再充分,如果尚未执行必要而严格的程序标准,纵使其结果在客观上有益于公众,也很难获得社会的最广泛认同。
“社会治安满意度”的调查统计,与民众感受密切相关,使得它本应成为程序性极强的专业活动。毕竟,统计的程序安排如何,直接影响着最终的统计结果。套用一句谚语:“统计结果不仅要得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得到”。例如,统计方式如何进行,电话还是信函、入户还是当街、随机还是定向?统计对象的个体情况如何,基于职业、性别、收入、居住地甚至年龄阶段的差别,面对同一份统计素材,都可能有不同的个体感受,做出彼此不同的解答。
因此,对无差别的普遍性公共统计而言,必须在程序上有“入口保证”,从一开始就有意识地涵盖各类不同样本,才可能得出最大民意公约数。不仅如此,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发布公共统计结果时,最后除了说明该次统计的实施方式、调查对象和样本情况,还要告诉人们“发放和收回了多少调查表”,并附上“结果正负误差度”,以符合公共统计应有的科学、负责和专业要求,让人不得不信服。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借鉴。(北京 市民江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