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主要载体和基本队伍,深圳市从事业单位改革入手,来解决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说,衡量这次改革成功与否的标准是,“社会公共服务只能加强而不能削弱,群众满意度只能上升而不能下降”。
日前,深圳市政府在其网站上公布了5个有关事业单位改革的方案,向公众征求意见。
这是继去年对事业单位实行分类改革后,深圳推出的又一改革举措。
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说,这项改革将真正转变事业单位旧有的行政机关化弊端,彻底改变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之间的依附关系,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转变职能、转变服务方式。
改革的基础
明确事业单位分类
不具公益性的机构保留在政府序列中,而公益性机构却断了“奶”,一直以来,事业单位“职能错位、政事不分、事企不分”较为突出。
2006年的统计数据显示,深圳全市事业经费支出中,约有70%用于“人头费”。
深圳市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秦群力说,要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就要增加政府投入,为了公平、有效地利用政府资源,第一步就要确定事业单位的范围,“把不具公益性的事业单位交给市场,把具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纳入财政保障”。
2006年7月,确定事业单位范围的分类改革悄然启动,揭开了深圳事业单位全面改革的序幕。
目前,深圳将市属事业单位划分为经营服务、监督管理、公共服务三大类。其中,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为企业,进行调整、重组或改制;公共服务类中的纯公益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准公益类事业单位在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时,可依法收取一定费用补偿其支出;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则原则上纳入行政管理序列。
通过第一步分类改革,深圳市属事业单位已由518家减少为338家。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