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七月六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今天召开的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切入点,努力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的良性互动。
他倡导,在维护司法解决纠纷权威地位的同时,发挥社会主体和当事人的自主性,不断探索与“诉讼途径”相补充、相衔接、相配合的纠纷解决渠道,建立和完善多方面、多层次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肖扬指出,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构建和谐司法的必然要求,是动员社会力量解决矛盾的重要选择,是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实现对纠纷的法律调控与非法律调控、诉讼解决与诉外调解的联动与协调,是和谐司法的重要内容。国家实行法治与社会实现自治,完全可以统一于一个更高的层面,并行不悖,同向发展。
肖扬说,支持与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法定职责,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原则,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作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
肖扬强调,要按照“不缺位、不错位、不越位”的总体要求,做好具体的指导工作。要针对一般性的法律问题、调解技巧、调解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指导,不要直接介入正在进行的调解个案,或对个案的具体处理发表意见,这是人民法院做好指导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
各级人民法院要认真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通过对人民调解协议的审核认定,赋予调解协议生效判决的效力,同时保证对其处理结果的司法审查和监督,使当事人有机会获得司法救济。
肖扬最后强调,要探索多种形式,加强诉调对接等运行机制建设。要努力实现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相互衔接与配合,把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与审判质量效率评估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用制度激励、引导法官在实践中努力实现审判活动与非诉讼程序的协调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