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级人民法院24日开庭,公开审理屯昌县委原书记徐清学(副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徐清学,男,1952年12月9日出生于马来西亚,1956年回国,大专文化程度,曾任海南琼山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2000年5月起任屯昌县委书记。
因涉嫌受贿,2006年5月12日省纪委对其立案调查,10月移送检察机关。2006年12月4日,徐清学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指控,2000年至2006年间,徐清学利用担任琼山市委副书记、屯昌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下属、企业主、包工头共44人的贿赂169万元,港币20万元,美金1万元。另有人民币9207969元、港币137760元、美金31045元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有关证据,徐清学作了辩解,徐清学委托的律师到庭为其辩护。法庭当天没有作出判决。(卜云彤 胡庆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