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一月十二日电 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决定,中共十七大于二〇〇七年下半年在北京召开。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党的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对中共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中共中央组织部近日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安排中共十七大代表选举的有关工作。
中共十七大是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最近研究了中共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确定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并要求认真做好这一重要工作,为开好十七大奠定良好基础。
中共中央确定,中共十七大代表名额为二千二百二十名,将由全国三十八个选举单位选举产生。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要有生产和工作一线的党员;要有经济、科技、国防、政法、教育、宣传、文化、卫生、体育等各方面的代表;要适当增加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的名额;女党员和少数民族党员要占一定比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代表中,要有适当数量的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员。
坚持差额选举,提高差额比例,各选举单位要按照不少于百分之十五的差额比例,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出席党的十七大的代表。
中共中央强调,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切实负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要严格按照党章办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严肃组织纪律,坚决禁止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要通过选举十七大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增强党的凝聚力。
中共十七大代表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明年六月底前结束。